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示范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07-09 11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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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机构:
根据大连市科技局《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示范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2018年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备案申报对象为大连市高新区符合科技部《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高〔2016〕231号)有关条件和要求,依托行业龙头骨干企业、科研院所、高校等建设的专业化众创空间。
二、申报材料
1、《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基础信息表》;
2、《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》(编写提纲)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各申报单位(运营主体)根据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编写提纲组织申报材料,众创空间名称需规范为:XXX专业化众创空间(XXX为空间所服务专业细分领域),提交至大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审核。
(二)申报材料A4纸双面印刷并装订,一式3份,纸质材料于7月16日前报送至大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,电子版材料发至9307712@qq.com。
联系人:李杨 电话:39056801
地址:大连高新区高新街1号创业e港409室